GJB 5389.14-2005 炮射导弹试验方法 第14部分 温度循环试验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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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瑞凯仪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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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08.11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炮射导弹的温度循环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炮射导弹温度循环试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JB 150.3-19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
GJB 150.4-1986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
GJB 5389.1-2005炮射导弹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GJB 5389.2-2005炮射导弹试验方法第2部分:外观检查
GJB 5389.6-2005炮射导弹试验方法第6部分:密封性检测
GJB 5389.12-2005炮射导弹试验方法第12部分:静态电参数检测
3、目的
检查炮射导弹从低温环境条件到高温环境条件周期变化的情况下能否正常使用。
4、试验仪器、设备、装置及其要求
4.1导弹静态电参数检测仪
应符合GJB 5389.12-2005中4.1的要求。
4.2压力计
压力范围及控制精度应满足带炮射导弹的内包装及炮射导弹密封性测试要求。
4.3压缩空气机
压缩空气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压缩排风量为不小于0.2m³/min,系统中应配备空气过滤装置;
B)出风口应配备空气过滤减压器,其输出为0.6MPa,流量为3m3/h。
4.4 过滤装置
过滤的压缩空气应干燥洁净,其污染度不大于3级,露点不超过-40℃。
4.5托弹架
应能稳固地支撑炮射导弹。
4.6密封接头
应能与受试品可靠连接,保证密封。
4.7高温试验箱(室)
高温试验箱(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符合GJB 150.3-1986中第3章的要求;
b)应是防爆的,且有可靠接地线;
c)容积应不小于3m×3m×2.5m。
4.8低温试验箱(室)
低温试验箱(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符合GJB 150.4-1986中第3章的要求;
b)应是防爆的,且有可靠接地线;
c)容积应不小于3m×3m×2.5m。
4.9防爆室或防爆装甲箱
应能保证检测安全。
5、受试品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用模拟“前置战斗部、主战斗部、增速发动机主装药和点燃药柱、增速发动机电点火具、点火药包及发射药、发射电点火具、底火”改装的炮射导弹。
6、试验条件
除另有规定外,应符合GJB 5389.1-2005中4.1、4.2的要求。
7、试验程序
7.1 将受试品放在第6章规定的条件下6h。
7.2按GJB 5389.2-2005的规定对受试品进行外观检查。
7.3按GJB 5389.12-2005中第7章的规定对受试品进行电参数检测。
7.4 按GJB 5389.6-2005中第7章的规定对受试品进行密封性检测。
7.5除另有规定外,将低温箱(室)温度降至-50℃±2℃,高温箱(室)温度升至60℃±2℃。
7.6 将受试品放置在低温箱(室)内的托弹架上,在-50℃±2℃温度下保温6h。然后将受试品从低温箱(室)内取出,迅速放入高温箱(室)内的托弹架上,在60℃±2℃温度下保温6h。此时温循试验为一个周期。受试品经三个温循试验周期的作用或者按有关标准或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试验。受试品从低温箱(室)移置高温箱(室)或相反移置的时间不许超过3min。受试品在低温箱(室)或在高温箱(室)中保温时间是将受试品装入试验箱(室)后温度达到规定温度的瞬间开始计算。
7.7后一个温循试验周期结束后,关闭低温箱(室)和高温箱(室)。
7.8将受试品从高温箱(室)中取出,按GJB 5389.12-2005的规定对受试品进行电参数检测。 7.9按GJB 5389.6-2005中第7章的规定对受试品进行密封性检测。
7.10除另有规定外,将受试品放在第6章规定的条件下6h。
7.11按GJB 5389.2-2005的规定对受试品进行外观检查。
7.12按GJB
5389.12-2005中第7章的规定对受试品进行电参数检测。
7.13记录试验过程所测的各种参数值。
8、试验报告
按GJB 5389.1-2005中第6章的规定写出试验报告。